懲罰對犯錯的人沒幫助

猴子們,

跟你們相處了這四年,慢慢地開始相信,懲罰對於犯錯的人沒有幫助,溝通跟引導才有用,懲罰是滿足&嚇阻其他沒有犯錯的人,屬於公關&政治手法。

在你們狀況許可(沒有餓、類、情緒不佳),標準合理(沒有超過你們的認知、肢體能力),願意等你們(不能用大人的速度來要求你們),溫和地跟你們說(不要給你們壓力&嚇到你們),說真的沒有什麼事情你們不會配合。

也想到自己工作觀察&看剛接管理職的朋友們,有些主管一開始的心態就將員工設定為會打混、惹麻煩、搞小動作的敵人,就像是一些家長面對子女就用不聽話、愛搗蛋、懶散等標籤看待,就很難反省到自己的指令或許對於新員工不夠清楚,要求的標準超乎公司資源&員工能力,給予的時間不合理,口氣態度不恰當...

同樣的,我不太相信懲處能讓犯錯的員工未來做得更好,懲處的執行目的大概是讓客戶、其他員工&股東看,能改善的員工就讓他們有更多空間&資源成長,沒辦法改善的員工如果公司可以負擔更好的員工就資遣,如果沒有錢負擔更好的員工就該降低標準。

我長大的過程中,社會在電視劇&民間所傳播的價值觀是吃苦就能出頭,加上多數的男性在義務役的階段思想訓練教育著「不合理的要求就是磨練」,讓許多台灣人習慣性地接受不合理的要求,同時不覺得有資格在體系中要求更好的待遇,畢竟電視演的劇情是,離職自己當老闆就出頭了,在之前什麼都忍才是正確的。

當一個公司開了三萬的待遇,對員工該有理性的期待,能力&態度都是,可惜到我們這個年代社會上還是普遍覺得雇主給員工工作就已經是「恩惠」,對於員工能力&態度的不滿都會認為是員工的不對,卻不願意花更高的薪資來雇用更好的人力。

在我自己規劃團隊人力的時候,說真的我覺得用目前的人力品質,沒有六萬找不到可以用的團隊成員,畢竟我沒有資源去一個一個訓練,如果我需要用即刻可上線的專業工作者,沒有六萬到十萬,我不認為我可以留的住人。

台灣消費者對於服務品質要求的無限上綱是另外一個問題,認為商家提供的服務該像歐美日一線商家那樣細緻專業,即便支付的消費金額明明是少少的。

我覺得每個人都知道有多少營運收入,就只能維持支付更低金額的營運成本,不同的消費金額,能提出的合理要求是不同的,當更多台灣消費者願意承認這樣的事實,商家敢更直接拒絕消費者不合理的期待&要求,就不需要把奧客造成的成本增加,轉到員工工作量&降低品質標準,台灣勞動條件提升,優質的專業人力才有存活的空間。

我覺得消費者願意花比較高的金額在哪裡,那些服務才有機會提高品質,支付的金額高過平均水準,提出更高的要求才比較站得住腳。經營者給予更好的薪資福利待遇,才能要求團隊成員表現超乎平均水準。不然烏龜打鐵槌,消費者跟商家有不合理要求,雇主對勞動者有不合理要求,有了這樣的社會風氣,大家自然而然地累得要死,也氣得要死,沒有人開心。

愛你們

老猴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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