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過度的台灣年輕人

猴子們,

可能是這些日子每天跟一歲的猴子一好相處,也可能對於自己十幾二十歲時候跟長輩、制度的衝撞還記得很清楚,會有意識地提醒自己對於比我年輕的人們較多寬容,如果我沒有辦法讓他們懂得我所懂得,給予的批判終究也於事無補。

家中前面國小裡面的中庭,常有一群國中生在那裡吸毒,這些國中生也會在那打籃球,對他們來說跟比他們個子小的國小學生打球,對他們推擠架拐子是有趣的「街頭籃球」,曾經教過這些國中生一陣子籃球,發現到他們會欺負其他孩子之後我就不理他們了。

今天三打三的時候他們有有來報隊,一個個子比我高大的男孩子跌倒受傷躺在地上,我本能地去抱起他輕輕地抬到場邊休息,他起碼有 80公斤,我抱著他的時候可以感覺到他有點不自在,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,幫他做了基本的檢查之後載著他去國術館,等他處理好後接著載著他去剪頭髮,途中我跟他說著許多以前我在他這個年紀做過,而很後悔的事情,他一句話都沒有說,這很不像他,平常他總是滿口髒話,對其他人動作非常的粗暴,我走之前他跟我說:叔叔謝謝你。

他是一個我平常非常反感的孩子,好幾次我都想動手打人,也曾經想報警請警察來處理這些吸毒的孩子。但他們聚在一起的時候抽煙吸毒、叫囂、破壞一些東西發洩看似非常的凶狠,天黑落單跟我單獨練球的時候,卻又溫順有禮貌,我不太願意相信他們的本質是邪惡的,寧可相信他們只是年輕。

台灣2014/4/11有群眾包圍警察局逼局長為了違憲單方面撤銷公投營等事道歉,網路上有兩股對立的聲音,支持&抵制局長。我花了一些時間去看了我在Facebook上的朋友,支持與反對的朋友們他們都在分享哪些資訊,怎麼評論,跟其他的群眾對立事件差不多,兩方看的故事都沒什麼交集,所以各說各話,並不是了解彼此腦子裡面想的。受限於各自所接收的資訊,其實雙方都是對的,立意良善的,並沒有哪一方是邪惡的壞蛋。

我比較介意的部分是,支持局長&警察的這些人,對於學生有著許多很難聽的批評,認為他們太過自由、不懂事、任性、理想化、不尊重體制、破壞秩序。

高中聯考之前,國中老師因為班上搞鬼的事件太頻繁說他不再教我們了,放學後我喝了一堆酒到老師的補習班中跟老師說:很多事情是我搞出來的,我要自殺了,請老師不要放棄班上的同學。後來我似乎昏睡了幾天,班上沒有同學知道這件事情,老師也繼續帶著大家,五十一個同學中,第一第二志願的加起來有三十幾個。

大學一年級的時候,有個英文老師跟班上也是起了衝突,開始有些小動作在修理同學,我去找老師跟他說如果他這樣下去我會退選他的課,當時我在學校打工,商學院的老師們都認識我,知道我不需要上英文課,更不可能英文被當,如果我退選院長跟其他老師們一定會介入了解情況,這個約聘的老師了解狀況,也就相安無事地跟同學相處到課程結束。這件事我也沒跟同學說過。

離開學校開始工作之後,許多的經理對我都不是很喜歡,不論是與我相關與否,我認為是員工該有的權益&福利都會直接地問,因為老員工永遠不敢開口。

我認為自由、不懂事、任性、理想化、不尊重體制、破壞秩序,是年輕人該享有的權利,除了是成長學習階段重要的一部份,年輕人對於系統直接地質問挑戰,是任何組織&社會進步的動力。

我覺得年長的族群責任是在幫助年輕族群了解社會其他部分的樣貌,認識現實考量的限制,放下身段去教。丟下規則,對於還不了解狀況的年輕人用「懲罰」的方式來「教導」我不認為是很負責的做法,同時年輕族群是這個社會不可切割的一部份,年長的族群強制要求年輕人配合年長族群的行為模式,而不願意去了解學習年輕人渴望需要的行為模式,這樣過於自私。

所以今天我選擇了帶這個我認為很該死的孩子去看醫生,在外面站著等他,跟他說些我的想法,再載他去他要去的地方,這是我認為該採用的方式,比起叫警察讓他與警察產生對立,之後走偏的風險,我相信我採取的做法教育價值比較高。

我很尊敬2014年三四月的這些運動的學生們,他們對於爭取台灣有更理想的生活環境,這些對你們好的事情,做的比我還多,我很感謝他們。


大猴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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