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念可以把不同團體結合起來,而團體之間則有先天的排他性。
不論是學校的灞陵、文化/經濟/專業的各種組織,這些小團體總是透過排擠他人來凝聚成員向心力的,嘲弄/抵制團體外是團體內文化的一部分。例如台灣人喜歡拿韓國人、中國人來開玩笑,證明自己夠台灣、聽電子音樂的會嘲弄聽 Hip Hop的族群、拿B.V.包的看不起 L.V.包…我覺得當一個族群的價值需要透過貶低、汙名化其他族群來支持,該族群的核心價值是非常低的。
一個理念可以讓人們聚集在一起,例如愛人、行善,但當這些理念被轉化成宗教團體開始分了你我,團體就把人分隔開了。看一看歷史上多少戰爭用宗教之名發起?團體組織讓愛人、行善的理念轉換成仇恨對立。
如提升公共事務效率是一個理念,可以把人們聚集在一起,但成為政黨開始分你我之後,理念就容易被放在政黨相爭之後。黨羽派系的鬥爭過程,挾持法令投票作為談判籌碼,這一切反而降低了公共事務的效率,犧牲了全民。
追求知識&美可以讓人聚集在一起,但開始有了文人輕視俗人的風氣產生之後,人們就被拆散了。有多少文化人鄙視其他的文化、生活形態、意念&表現,追求知識&美的具體表現其實是在分享傳達,但當知識&美商品、階級化之後,美好的部分也就蕩然無存了。
我們需要的是值得每個人共同努力追求的理念,而不是把每一個人貼上標簽劃分得清清楚楚。我們需要分享&彼此支持,而不是將彼此劃分成許多的小圈圈後互相搶奪資源、注意力&地位。
另外一個比較嚴肅的事情,是關於我對於宗教的看法。
宗教團體內部的理念,是讓教友自我修煉,而不是拿來抵制他人。父母愛子女不會因為子女的思想、生活形態、是否把父母當成唯一的追隨對象而有所改變,神對人的愛絕對不會更狹隘。在我們這個年代,還有宗教團體抵制同性戀婚姻這件事情,希望你覺得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,因為對現在的我來說,這是令人憤怒的事情。當一個宗教團體需要對異教徒的生活方式指指點點的時候,他們已經不是把重心放在自我修煉了,他們糟蹋了該宗教傳承的教義,沒有透過自我的修煉讓他人嚮往該宗教的良善,而是到處展示其張牙利爪的樣貌,可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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